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,围绕“三农”工作,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的职能。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,提交工作总结;宣传和参与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;听取并反映委员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、建议,组织委员就我市农业和农村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、开展专题调研,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;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活动,维护农村的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