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控“非洲猪瘟”保护生猪产业
发展的几点建议
高平市政协信息中心反映:从2018年8月3日我国沈阳市沈北确诊第一起非洲猪瘟,到近期晋城市泽州县发现非洲猪瘟,非洲猪瘟席卷了全国23省份,截止1月14日,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70多起。严峻的疫情,大量生猪被扑杀,给生猪产业带来了巨大冲击。高平市作为全国“生猪之乡”,同样受到严重波及,面临形势极为严峻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:
一是我市生猪外销受阻,毛猪价格持续走低。受禁止外销影响,我市生猪外销量明显减少,存栏肥猪数量聚增,单体体重增加,加之本地消化能力不足,毛猪价格持续走低,由2018年8月3日的每斤6.5元,暴跌至现在的每斤4元,“猪料比”,从6:1的警戒线,跌到4:1的低位,生猪养殖户苦不堪言。
二是我市群众普遍缺乏科学认识,猪肉消费量锐减。当前由于媒体对“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,病毒不会传播到人”宣传不力,造成人们对猪肉需求量逐渐减少,给我市猪肉市场造成重大打击。
三是我市未出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标准细化政策,给市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。目前,我市执行的是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2018年9月13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》,将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提高至1200元/头。但从实际操作层面,并未对仔猪和种猪扑杀补助标准区别对待,标准有待细化。广大生猪养殖户普遍存在观望态度。一但出现疫情,一些养殖户就会谎报实情,可能对我市“非洲猪瘟”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。
为此建议:
1、加大宣传。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,通过各种媒体平台,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、防控政策、疫情期猪肉的正确食用方法,消除人们对食用猪肉的恐惧感,让人们安心、正确食用猪肉。
2、加强防控。市畜禽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应当严格按照我市“非洲猪瘟”疫情防治预案,强化“非瘟”疫情管控,严格执行来往疫区的车辆消毒制度,严格控制境外生猪及生鲜猪肉产品输入我市境内,防止“非洲猪瘟”疫情传入我市。
3、细化补助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,尽快制定《高平市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标准》,对仔猪和种猪的扑杀补助标准区别对待。比如:扑杀一头经产母猪和成年公猪建议补助4000元;扑杀一头120公斤以上后备母猪建议补助2500元;每扑杀一头育肥大猪(100公斤至150公斤)建议补贴1200元;扑杀一头育肥中猪(50公斤至100公斤)建议补贴800元;扑杀一头保育仔猪(20公斤至50公斤)建议补贴500元;扑杀一头产房未断奶仔猪建议补贴200元。
4、加强储存。市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生猪加工转化优惠政策,生猪屠宰场和猪肉产品加工厂应当以大局为重,积极收购、消化、储存市内生猪为主,充分利用各地生猪屠宰场屠宰冷藏条件,储存冷冻保鲜猪肉,同时大力向外调销本地合格猪肉和生鲜猪肉产品,以缓解“非洲猪瘟”疫情对我市生猪产业的压力。